市政道路施工简要流程
点击:1359次 发布日期:2021-06-03 作者: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交通
工程将修建交通便道进行物料运输,从而使工程的交通较为便利。
2.施工用水、用电
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与当地相关人员联系,就近提供电源,沿线布置供电线路连通各施工点。同时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自己配备所需要的发电机组,以备突然停电或是用电高峰期的不时之需,以保障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亦是向当地借用。
(二)、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的材料在进场前均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计划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各种材料的进场按照已编定的材料需用计划进场,并按指定的材料堆放点堆放。同时做好材料的保护工作,以防材料在施工现场出现损坏或损耗现象。
(三)、技术准备工作
1、 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下,集中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仔细审阅图纸,将不清或不明的问题及时汇总会知业主、监理和设计人员及时解决。
项目经理部将严格按有关程序,组织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班组交底,做到项目部全体人员均熟悉本工程的技术要点、设计意图和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编制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该方案被审批同意后以该方案作为本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3、测量放线工作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联系规划局做好测量控制点的交接工作,并按规范进行复测,同时建立测量控制网,确定道路中线和施工红线和施工放样测量。 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院联系,熟悉本工程的各项要求和任务,并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传达;
(四)、其他准备工作
1、 做好沿线的地下管线(道)的探测与保护工作,以防对工程的进程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2、 按施工总平面图及结合工地现场情况,及时搭设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注意防火、防漏电等安全问题;
3、根据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操作人员进场,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
二、主要施工方法
1、测量放线
1.1 组织测量技术人员按规划局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核无误后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对工程进行点面相结合的测量控制。
1.3 井面标高应路面与路面一致。
2、沟槽开挖
2.1 沟槽开挖前应要求各有关管线部门提供地下管线情况,并结合人工开挖勘察,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当发现管线位置后应做好清晰的标志以保护好地下管线。
2.2 施工时在人行道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以保障排水通畅,以保障开挖基坑不被雨水浸泡而造成基坑的质量问题。在基坑开挖时须在沟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沟槽内。沟槽内两侧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碎石填充,当地下水丰富或遇雨天时用抽水机抽水,以保障基坑不被水浸泡。
2.3 工程的沟槽深度开挖视深度而定,对土质良好地段采用可以1:1放坡开挖。开挖时用挖掘机进行,人工配合。沟槽开挖土方调至填方区填土或用自卸式汽车外运弃土。在开挖前,沟槽的断面、开挖的次序和堆土的位置应由现场施工员向司机及土方工详细交底。在挖土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场指挥并应经常检查沟槽的净空尺寸和中心位置,保障沟槽中心偏移误差符合规范要求。为保障槽底土壤不被扰动、破坏或超挖,用机械挖土至设计标高高20~30cm后改用人工挖土和平整。开挖要保障连续作业,分段开挖,每段10m~20m,以防止土方塌方出现安全事故。
2.4 沟槽检查验收
沟槽开挖完成应进行自检,应该熟悉检查项目和允许误差。自检合格后应马上通知监理进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3、基础施工
3.1 若管道处于软土上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排水管道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10Kpa。
3.2 测量中心轴线,标高,并放出基础边线。在沟底设置水平小木桩,桩顶标高为管道平基砂石垫层的标高。
3.3 碎石、砂垫层应先将碎石、砂拌匀然后铺设,铺筑垫层时应边铺边检平。
3.4质量标准
a、砂石垫层设计要求,符合高程及纵坡设计要求,井位基础砼符合设计井底高程。
b、排水管应该符合允许偏差项目。
4、管道安装
4.1 下管前,要清理管坑内杂物,砼平基要清洗干净,然后在平基上弹放管道中线,复核管沟底标高。
4.2 采用吊车下管,下管时应将管道排好,然后对线校正,严格控制中线和标高,对中方法采用中心线法和边线法。
4.3 雨水管采用胶圈承插接口。
4.4 管道稳定后应再复核流水位高程,符合设计标高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4.5 质量标准
a、管道安装时,表面必须顺直,接口平顺,符合设计流水位高程。
b、管底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管材不得有裂缝、破损。
5、回填
5.1 管道安装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工作。
5.2 管坑两侧回填石屑厚度按设计要求,回填时两则同时进行,以防管道位移,管顶30cm以上回填土并分层夯实,密实度必须达到路基设计要求。
5.3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回填土不得夹有大块砖石,大块土必须敲碎至10cm以下方可用于回填。
5.4 沟槽回填顺序,应按施工开挖顺序进行,虚铺层厚30cm。
5.5 换填砂或石粉,仍应按规定分层用平板振动器或手扶轻型压路机压实,每层虚铺厚度不许超过300mm。